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怎麼規定 找不到人如何要撫養費

怎麼規定 找不到人如何要撫養費

找不到人如何要撫養費,怎麼規定
找不到人如何要撫養費,怎麼規定
法律分析
無法聯繫撫養費支付方的,當事人可以透過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要撫養費,但是當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被告的身份資訊,經法院確實聯繫不上,無法送達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決,並採用公告送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爲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gyzk0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