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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承建合夥協議

建築承建合夥協議

建築承建合夥協議
建築三級資質承建範圍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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