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第二條一般是什麼 法律 關注:4.6K次 《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第二條一般是什麼《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警務輔助人員,是指依法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輔助性警務職責、納入警務輔助人員用人額度、經費保障列入本級財政預算、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工作人員。 標籤: 公安機關 輔助 警務 第二條 人員 行政類 行政複議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grgzw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