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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報廢折舊年限

固定資產報廢折舊年限

固定資產報廢折舊年限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爲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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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分行業嗎?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不分行業,而是透過區分不同類資產進行確認。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築物,爲20年;(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爲10年;(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傢俱等,爲5年;(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爲4年;(五)電子設備,爲3年。在實際工作中,企業一般應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企業在實際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從下月起不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後,不論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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