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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錢而離婚

因爲錢而離婚

因爲錢而離婚
因爲出軌而離婚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所以因一般的出軌離婚其實是不可以請求賠償的。


標籤: 婚姻家庭 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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