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時限 民事賠償 法律 關注:3.05K次 輕傷起訴時限《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標籤: 民事 時限 賠償 刑事辯護 起訴 刑事賠償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e7on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