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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平臺轉讓協議

借貸平臺轉讓協議

借貸平臺轉讓協議
網絡借貸平臺的類別

1、擔保機構擔保交易模式,這也是最安全的P2P模式。


此類平臺作爲中介,平臺不吸儲,不放貸,只提供金融資訊服務,由合作的小貸公司和擔保機構提供雙重擔保。


2、“P2P平臺下的債權合同轉讓模式”的模式。可以稱之爲“多對多”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資都是打散組合的,作爲最大債權人將資金出借給借款人,然後獲取債權對其分割,透過債權轉讓形式將債權轉移給其他投資人,獲得借貸資金。


3、大型金融集團推出的互聯網服務平臺。此類平臺有大集團的背景,且是由傳統金融行業向互聯網布局,因此在業務模式上金融色彩更濃,更“科班”。


4、以交易參數爲基點,結合O2O(O
line to Offline,將線下商務的機會與互聯網結合)的綜合交易模式。這種小貸模式創建的P2P小額貸款業務憑藉其客戶資源、電商交易數據及產品結構佔得優勢,其線下成立的兩家小額貸款公司對其平臺客戶進行服務。線下商務的機會與互聯網結合在了一起,讓互聯網成爲線下交易的前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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