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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打結婚證需要材料

第二次打結婚證需要材料

第二次打結婚證需要材料

結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興的事情。在中國,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男女。只有在辦理結婚登記以後,其婚姻關係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國家的承認和保護。國家實行結婚登記制度,可給予爭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時地法律援助,保護基於愛情而要求結合的男女的正當權利;還可以幫助指導婚姻當事人,避免因無知或受欺騙而陷於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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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離婚所需材料




    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覈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係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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