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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房屋過戶稅

四川房屋過戶稅

四川房屋過戶稅
請問四川房屋過戶稅是多少呢?誰知道?
自2016年2月22日起,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爲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財稅〔2016〕23號)2.自2016年2月22日起,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爲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財稅〔2016〕23號)3.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財稅〔2008〕137號)4.自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財稅〔2008〕137號)5.營改增試點期間,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上述政策適用於北京市、上海市、廣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區。(財稅〔2016〕36號)6.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爲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爲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徵契稅。(財稅〔2014〕4號) 以上內容就是對四川房屋過戶稅的解釋,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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