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少判幾年 法律 關注:3.41K次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少判幾年1、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少是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但致人重傷、死亡或者給公私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的,則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標籤: 刑事辯護 公共安全 刑事處罰辯護 最少 危險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9wzrd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