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性病罪常見法律規定了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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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性病罪常見法律規定了哪些
1、侵犯的客體爲複雜客體,包括國家的傳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也包括社會治安管理秩序,同時也包括他人身體健康權利。2、客觀方面表現爲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而又賣淫嫖娼的行爲。
本罪爲行爲犯,只要上述特定主體實施了賣淫、嫖娼行爲,即構成犯罪,並不以實際發生性病的傳播要件。
實際上上述主體的賣淫、嫖娼行爲,有足以造成性病傳播的嚴重危險。
3、犯罪的主體必須是嚴重的性病患者。
4、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即對自己患有梅毒、淋病嚴重性病具有明知仍賣淫嫖娼。
構成本罪,並不需要以傳播性病爲目的。
即使行爲人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因而在賣淫嫖娼時,爲防止性病傳播而採取避免傳播的措施,仍然應認出具有本罪的故意,從而構成本罪。
處罰犯傳播性病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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