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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財產繼承律師

鄭州財產繼承律師

鄭州財產繼承律師
鄭州財產繼承律師費如何收取呢?
1、不涉及財產關係,按件計收,每件4500元至10000元,重大、疑難,複雜的,雙方可以另行協商。 2、涉及財產關係的,根據訴訟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計收: ①1萬元及以下,按每件1000元計收; ②1萬元以上至10萬元,按照5.2%計收; ③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按照3.9%計收; ④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按照2.6%計收; ⑤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按照1.3%計收; ⑥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按照0.65%計收; ⑦1000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按照0.325%計收; ⑧5000萬元以上的,雙方協商。 本條所稱訴訟標的額,包括反訴標的額,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係的按較高者計算。 3、鄭州財產繼承律師費係指一個審級計收標準,曾代理一審又代理二審的或曾代理一審或二審,再代理重審的,可按一審標準減收,減收比例由雙方當事人在委託代理合同中另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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