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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字被商標算侵權了嗎

人名字被商標算侵權了嗎

人名字被商標算侵權了嗎
人名字被商標算侵權了嗎
由於我國實行的是企業名稱分級註冊制度,縣級以上的工商管理部門均有核準註冊企業名稱的權力,但並沒有建立一個全國聯網的檢索系統,且受到漢字使用的組合上的侷限性,導致實踐中經常出現相同或相似的企業字號在不同行政區劃註冊,引起衝突。

因企業名稱衝突引發的訴訟中,由於當事人雙方的企業名稱都經過合法的登記註冊,有合法來源,因此只有以誠實信用原則爲基礎,透過判斷當事人主觀上是否有故意混淆或搭便車的故意、客觀上是否可能使公衆誤解,才能確認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從而認定是否侵犯了企業名稱權。

擅自使用他人已經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行爲的,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要求處理。

登記主管機關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爲,賠償被侵權人因該侵權行爲所遭受的損失,沒收非法所得並可以處以罰款。

對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的,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一條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爲,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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