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解釋規定具體是什麼內容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解釋規定具體是什麼內容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解釋規定具體是什麼內容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解釋規定具體是什麼內容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婚姻自由權利和身體自由權。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爲。

使用暴力是本罪在客觀方面的一個顯著特徵,沒有暴力干涉就不構成本罪。

所謂暴力,是指對意圖結婚離婚的人實行拳打腳踢、捆綁、禁閉、強搶等人身強制的方法。

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爲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爲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爲就是爲了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其目的,有的是不準被害人與其所愛的人結婚;

有的出於強迫被害人必須與某人結婚;

有的是強迫被害人不得改嫁或者是不準離婚。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7z37j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