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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位使用權買賣合同

車位使用權買賣合同

車位使用權買賣合同
車位使用權買賣合同一般怎麼寫呢?
你好,司法實踐中車位使用權買賣合同可以這樣寫: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見證方: 甲、乙雙方在真實、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 _ _ _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一、產權約定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停車設施),系具有獨立使用功能的獨立建築空間,並不屬於必要附屬設施,也未隨該建築地上部分的房屋產權一併轉移。上述獨立建築空間並未計入業主公攤面積。 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經濟和民事糾紛。 二、標的 本合同所指停車位,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地下負 層 號,具體停車位置,以平面圖確定爲準。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所屬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 四、轉讓價款 1、本合同所指車位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爲人民幣(大寫)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爲第 種: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2)分期支付款項。乙方於簽訂本合同當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整,剩餘款項在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全部付清。 2、乙方遲延付款,經甲方書面催告三日內仍未支付完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定金,並將上述車位使用權另行轉讓給其他業主。 五、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分別向 公司發出權益轉讓通知書。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上述車位的落名、產權登記等相關手續(稅費及規費由甲方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承擔)。 六、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未盡事項應協商解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附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約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見證方三方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見證方: 電 話: 電 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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