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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標準

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標準

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標準
行政枉法裁判罪立案標準?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第399條)。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審判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行爲。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財產損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財產損失重大的;

2.枉法裁判,引起當事人及其親屬自殺、傷殘、精神失常的;

3.僞造有關材料、證據,製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4.串通當事人製造僞證,毀滅證據或者篡改庭審筆錄而枉法裁判的;

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拘私舞弊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於問題的解釋》(參見“濫用職權罪”說明部分)。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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