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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草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菸草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菸草行政處罰程序規定
菸草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是什們呢,有什麼內容
違法事實確鑿並有法定依據,對公民處以五十元以下、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處以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的行政處罰的,執法人員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執法人員依法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主動向當事人出示省級以上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簽發的檢查證件,並告知當事人享有陳述權和申辯權。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合理合法的,執法人員應當採納。依法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執法人員應當填寫預定格式、統一編號的菸草專賣行政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當事人簽收。前款規定的菸草專賣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違法事實、行政處罰依據、處罰種類、罰款數額、罰款繳納方式及期限、救濟途徑及期限、作出行政處罰的時間及地點、菸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名稱等內容,並由執法人員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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