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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刑釋放還要受監管幾個月

減刑釋放還要受監管幾個月

減刑釋放還要受監管幾個月
減刑釋放還要受監管幾個月
減刑釋放後不再受監管。因爲減刑釋放就是原判刑罰已經執行完畢了,是不需要受監管的。刑滿釋放後的人與正常的公民是一樣的,不會因爲其曾經坐牢就對其進行監管,或者其他限制自由的措施。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七十八條,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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