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事訴訟法119 法律 關注:9.86K次 中國民事訴訟法二百另三條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標籤: 訴訟法 訴訟仲裁 訴訟仲裁法規 民事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11vo7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