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虛開增值發票的量刑

虛開增值發票的量刑

虛開增值發票的量刑

在經濟犯罪上,有很多人會利用虛開增值稅發票來獲得盈利,近期重慶市公安局透露,當地警方破獲一起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票面金額1.18億元,稅款1900餘萬元,這是多大的數字啊,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怎麼量刑?接下來由本站網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虛開增值稅發票如何量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爲他人虛開、爲自己虛開、讓他人爲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爲之一的。
屬於“其他嚴重情節”。

虛開稅款5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屬於“數額巨大”的起點標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2);

(3)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虛開稅款100萬元以上,屬於“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標準。造成國家稅款損失50萬元以上並且在偵查終結前仍無法追回的,屬於“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單位犯罪的起點標準爲前四款各起點標準的5倍。

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罪。

,屬於“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起點標準。

,屬於“其他嚴重情節”。

“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因虛開發票致使國家稅款被騙取30萬元以上的;

(2)虛開的稅款數額已達到前款規定的百分之八十以上並有其他嚴重情節;

(3)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虛開稅款100萬元以上,屬於“數額特別巨大”的起點標準。造成國家稅款損失50萬元以上並且在偵查終結前仍無法追回的,屬於“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單位犯罪的起點標準爲前四款各起點標準的倍。
    以上供參考;建議委託律師幫助。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uwen/falv/06lpj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