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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忠實義務的內容有哪些?

董事忠實義務的內容有哪些?

一、董事忠實義務的內容有哪些?

董事忠實義務的內容有哪些?

以公司利益作爲自已行爲和行動的最高準則、不得追求自己和他人利益的義務、不得挪用公司資金、不得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等。董事由股東(大)會或職工民主選舉產生,可以由股東或非股東擔任。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內部細則中給予規定,有定期和不定期兩種。

二、公司的董事不得出現哪些行爲?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爲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爲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爲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佣金歸爲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祕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爲。董事、進階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三、公司董事的職責有哪些?

1、董事負責公司的日常運作和管理工作。

2、董事的權力是受信管理公司。“受信”表示他們有誠實信用的責任。他們行事必須以公司的利益爲依歸,並須按照指定的目的運用權力。例如,董事辦事時不能處與個人利益與公司利益有衝突的地位。此外,董事未經公司同意,不能利用職位爲自己謀取利益。

3、董事在辦理公司業務時如有疏忽,必須就疏忽而引起的損害對公司負責。

4、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董事職責有嚴苛的規定。董事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依照我國相關法律中的規定,公司的董事需要嚴格的按照相關的公司規章制度進行執行,並且需要嚴格的遵守關於董事忠實義務的各項內容,這對於公司的良好合規的經營有着非常關鍵性的作用,董事需要嚴格的遵守並謹言慎行。


標籤: 董事 義務 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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