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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總經理需要股東同意嗎?

變更總經理需要股東同意嗎?

一、變更總經理需要股東同意嗎?

變更總經理需要股東同意嗎?

不需要。需要董事會決議。根據公司法的公司組織結構,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產生。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同時總經理變更是需要到工商備案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公司董事、監事、經理髮生變動的,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 因合併、分立而存續的公司,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合併、分立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註銷登記;因合併、分立而新設立的公司,應當申請設立登記。

公司合併、分立的,應當自公告之日起45日後申請登記,提交合並協議和合並、分立決議或者決定以及公司在報紙上登載公司合併、分立公告的有關證明和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合併、分立必須報經批准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檔案。

二、公司法總經理工作職責是什麼?

1、總經理應向公司董事會負責,全面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有關決議和規定,全面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各項指標,並將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彙報。

2、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

3、根據董事會的要求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建立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並組織實施和改進,爲經營管理體系執行提供足夠的資源。

4、主持公司的日常各項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5、負責召集和主持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協調、檢查和督促各部的工作。

6、根據市場變化,不斷調整公司的經營方向,使公司持續健康發展。

7、負責倡導公司的企業文化和經營理念,塑造企業形象。

8、負責代表公司對外處理業務,開展公關活動。

9、負責公司資訊管理系統的建立及資訊資源的配置。

10、簽署日常行政、業務檔案,保證公司經營運作的合法性。

11、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管理和提高。

12、負責公司安全工作。

13、負責確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14、負責公司組織結構的調整。

15、負責組織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其它臨時性、階段性工作和任務。

綜合上面所說的,總經理是屬於公司的高層,一般在發生人事變動的時候直接會由最高層的管理人員進行處理即可,但如果有涉及到有其它糾紛的話,那麼就需要透過各股東們來進行決定處理,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結果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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