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責任誰承擔責任 經營管理 關注:1.18W次 公司承擔責任。《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標籤: 責任 承擔責任 公司經營 經營管理 分公司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ongsi/jingyingguanli/lxkg0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