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還款修改借條貨款借條格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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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還款修改借條貨款借條格式是怎樣的?
借條
借款人 :
姓名:____
性別: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小寫:____元整,期限爲____個月.
於__年__月__日一次性還清.
此據
借款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二、借條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借貸進行非法活動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爲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受法律保護。如明知個人借款用於賭博、販賣假幣、販賣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給他人,其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對行爲人還要處以收繳、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2、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3、非金融企業以合法借貸掩蓋的非法金融活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爲效力問題的批覆》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無效:
(一)非金融企業以借貸名義向職工非法集資;
(二)非金融企業以借貸名義非法向社會集資;
(三)非金融企業以借貸名義向社會公衆發放貸款;
(四)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爲。
4、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
《貸款通則》規定:“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務。”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違反國家金融法規,屬於無效合同。依照有關法規,對於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法院除判決返還本金外,對出借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應當收繳,對借款方應處以相當於銀行利息的罰款。
5、明爲聯營實爲借貸的合同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企業法人、事業法人作爲聯營一方向聯營體投資,但不參加共同經營,也不承擔聯營的風險責任,不論盈虧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潤的,是明爲聯營,實爲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於銀行利息的罰款。
6、違背真實意圖的借貸關係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圖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係,應認定無效。借貸關係無效由債權人的行爲引起的,只返還本金;借貸關係無效由債務人的行爲引起的,除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
7、高利貸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由此可見,高利貸利息不受法律保護。
如果自己先還了一部分錢,正常情況下不要重新寫一份借條,也沒有必要對原先的借條進行修改,把還錢的匯款憑證給儲存好了,如果又重寫了一份借條,法律層面上就可能認定成又一次發生了借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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