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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款寫的借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嗎?

貨款寫的借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嗎?

一、貨款寫的借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嗎?

貨款寫的借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嗎?

貨款寫的借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通常情況下,借貸雙方應該先訂立借款合同,然後再出借錢款。但具體生活是複雜多樣的,先拿錢後補寫借條的情況也經常發生。那麼,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補寫的借條的法律效力也是會被認可的,但是需要滿足相應的條件之後纔是有效的。

二、無效借貸行爲有哪些情況?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無效借貸行爲不具備借貸法律行爲的有效要件,不受法律保護。主要包括:

1、借貸進行非法活動。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爲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合同不受法律保護,對行爲人還要處以收繳、罰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2、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包括:非法吸收公衆存款;變相吸收公衆存款;未經依法批准,以任何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對象進行的非法集資;非法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票據貼現、資金拆借、信託投資、金融租賃、融資擔保、外匯買賣;中國人民銀行認定的其他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參與者的損失自行承擔,不受法律保護。

3、非金融企業以合法借貸掩蓋的非法金融活動。

4、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

我國貸款通則規定,企業之間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融資業務。對於企業之間的借貸合同,法院除判決返還本金外,對出借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應當收繳,對借款方應處以相當於銀行利息的罰款。

5、明爲聯營實爲借貸的合同。

企業法人、事業法人作爲聯營一方向聯營體投資,但不參加共同經營,也不承擔聯營的風險責任,不論盈虧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回固定利潤的,是明爲聯營,實爲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於銀行利息的罰款。

6、違背真實意圖的借貸關係。

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圖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係,應認定無效。

7、高利貸利息。

貨款寫的借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前提必須是要在雙方對借條的內容均同意的情況下才是合理的。我國對於雙方簽署的借條有着明確的要求,內容必須要與實際的情況和雙方當事人的實際意願保持一致,同時有簽字和蓋章的借條纔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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