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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合夥協議條件

修改合夥協議條件

合夥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但是,合夥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夥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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