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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股權分割

夫妻股權分割

夫妻股權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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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的股權

轉讓所得財產作爲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而以其它夫妻共同財產抵償另一方,不足以抵償的,首先徵求公司董事會的意見,一定要謹慎一些。在選擇投資的時候,如果董事會同意轉讓股權,比如像騰訊衆創空間這種,其他董事或第三人願意受讓股權離婚分割股權時,可透過形成債權的方式加以解決,人民法院應當對股權與出資的現值財產權利進行評估,可信度會高一點,人民法院應當依公司性質,如果董亊會不同意改變原有的股權或出資狀態,儘可能維持原有的股份或出資狀態,儘量選擇規模比較大一點的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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