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時間
- 施工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 關注:7.76K次
現如今,建築業一片欣欣向榮,包括現在與前景都是美好的,於是,越來越多的人投身建築。我們知道,建築工程都有施工合同,按理來說,一切按照施工合同進行就可以,但是,有時還是會出現糾紛。而其實,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其實就和其他民事糾紛一樣,總體來說,就四種形式和解、調解、仲裁和訴訟。但需要當事人結合實際情況,選擇恰當的方式解決施工合同糾紛。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訂立合同時間規定
勞動合同的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和後面簽訂合同的時間可能是一致,也可以不一致。這取決於合同是何時簽訂的。按《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在用工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該條同時規定了“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合同起始日期和試用期均應從用工之日起算。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gongchengjieda/shigongjieda/xkp3o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