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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沒有造成交通事故自駕車應當怎樣處罰?

醉駕沒有造成交通事故自駕車應當怎樣處罰?

醉駕沒有造成交通事故自駕車應當怎樣處罰?

醉駕沒有造成交通事故自駕車,醉酒駕駛車輛,情節輕微的,應當賠償6個月拘役罰款500-2000元,如果檢測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200毫克,應當認定爲醉駕,以危險駕駛罪處罰,如果有無證駕駛,或者有醉駕前科的行爲,應當加重處罰,醉駕發生事故逃逸的應當加重處罰。

醉駕,會被法院判處6個月以下的拘役,並處罰金數千元

如果血液酒精含量不超過200毫克/100毫升,如果沒有無證駕駛、酒駕前科等從重處罰的情節,可以判處緩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僞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爲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處15日以下拘留,暫扣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駕駛證,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綜上所述,醉駕沒有造成交通事故自駕車,如果因爲醉駕造成事故,並且負主要責任的,或者在道路上快速行駛車輛的,有醉駕前科的,醉駕行爲嚴重的,應當從重處罰,醉駕應當吊銷駕駛執照,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款,並且10年內不能重新取得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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