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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在哪拿?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在哪拿?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在哪拿?

交通事故往往是駕駛車輛的人員因爲一方或者雙方不小心所造成的,發生了交通事故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但是發生了就需要處理,那麼交通事故如何判定以及判定之後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在哪拿這一系列問題,本站的小編會爲大家一一作出解答,讓大家以後再碰到交通事故的時候能夠更加清楚處理的步驟。

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文書,其目的是分清事故責任,爲依照交通法規和其它規定對肇事者作出正確恰當的處分,同時也爲以後事故損害賠償處理打下基礎,提供依據;對教育廣大交通參與者從中吸取有益的教訓,爲研究交通事故發生的規律,制訂有效的安全防範措施也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哪拿以及認定期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發生死亡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證據。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的證據不得公開。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的書面申請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有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的責任;無證據證明受害人有過錯的,確定受害人無責任。並送達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對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載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 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以上就是小編爲大家講述的關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在哪拿的相關問題,交通事故是我們都不願發生的事情,但是,當發生了交通事故的時候,我們應該更加冷靜的處理交通事故後續的問題,一步一步的聽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意見以及處理結果,依照《交通法》的相關規定來判斷最後的責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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