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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時限有多長

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時限有多長

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時限有多長

公安交警部門只有在對現場進行勘驗、檢查、鑑定後才能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因此製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要花費一定時間的。那到底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時限有多長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一、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時限多長

交通事故認定書製作涉及下列期限:

1、無需檢驗、鑑定的,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作出;

2、一般需要檢驗、鑑定的,33日內作出;

3、需要重新檢驗、鑑定的,58天內作出;

4、重大複雜的事故,73天內作出;如果有重新檢驗、鑑定的情況,98天內作出。

5、屍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鑑定機構約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鑑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將檢驗、鑑定報告複印件送達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認定書複覈時限多長

按照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複覈的步驟,申請複覈的時限有如下規定:

1、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三日內書面申請複覈。

2、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複覈申請後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3、自受理複覈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複覈結論。

4、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認定的複覈結論後,原辦案單位應當在十日內依照本規定重新調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5、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鑑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在檢驗、鑑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重新檢驗、鑑定應當另行委託檢驗、鑑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鑑定機構另行指派鑑定人。重新檢驗、鑑定以一次爲限。

製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交通事故處理過程中很重要的一步,關係着當事人承擔事故責任的比例。因此,要是對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話,建議儘快申請進行復核。不然認定書生效後,自己的權益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揚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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