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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訴材料主要有什麼

交通事故起訴材料主要有什麼

提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時,需要提交的起訴材料有:
(一)民事起訴狀2份;
(二)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爲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7、其他證據材料,如《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起訴材料主要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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