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費用減緩新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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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利費用減緩新規定是怎樣的?
專利費用減緩新規定具體如下:
根據《專利收費減繳辦法》
第二條 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可以請求減繳下列專利收費:
(一)申請費(不包括公佈印刷費 、申請附加費);
(二)發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
(三)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十年內的年費);
(四)複審費。
第三條 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請求減繳上述收費: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於5000元(年6萬元) [3] 的個人;
(二)上年度企業應納稅所得額低於100萬元 [3] 的企業;
(三)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爲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應當分別符合前款規定。
第四條 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爲個人或者單位的,減繳第二條規定收費的85%。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爲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減繳第二條規定收費的70%。
第五條 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只能請求減繳尚未到期的收費。減繳申請費的請求應當與專利申請同時提出,減繳其他收費的請求可以與專利申請同時提出,也可以在相關收費繳納期限屆滿日兩個半月之前提出,未按上述規定提交減繳請求的,不予減繳。
二、申請專利要多少費用?
專利有三種種類,分別是發明、實用新型以及外觀設計。
下面分別解釋各種專利的申請費用:
1、發明專利申請費950元(含印刷費50元);
2、實用新型專利申請費500元;
3、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費500元;
4、發明申請審查費2500元。
申請專利、轉讓專利或者是將專利授權給他人使用,一般都是需要向稅務機關繳納一定的費用的。此類納稅義務人,在納稅之前,若是確定自己滿足稅額減免條件的,那麼在完成納稅申報之後,需要將證明自己滿足條件的材料寄送給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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