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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人和專利權的區別有哪些

著作權人和專利權的區別有哪些

一、著作權人和專利權的區別有哪些?

著作權人和專利權的區別有哪些

(1)保護的對象不同。

著作權保護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觀點的表現形式,不保護思想、情感和觀點等內容本身,這些形式表現爲小說、論文、電影、歌曲、圖畫等種類。專利權保護的是發明創造,屬於思想、觀點內容範圍,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比如電視機的發明、燈泡的製造方法、可口可樂瓶獨特的外觀設計等。

(2)保護的條件和要求不同。

由保護對象所決定,《著作權法》可以保護兩部主題內容相同的作品,只要這些作品具有獨創性;但專利權不會保護主題內容相同的兩個發明創造。

(3)權利產生方式不同。

著作權通常可以自動產生,不必經過任何登記或審查程序;專利權則必須依法由國家特定的行政機關進行審查後授予合法申請人。

(4)權利內容不同。

著作權的內容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兩方面;而專利權僅包括實施權、許可他人實施權、轉讓權等財產權內容,不包括人身權內容。

(5)權利保護期限不同。

如前所述,對著作財產權的保護期一般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後的50年;專利權的保護期分別爲發明專利20年,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10年,均從申請日起計算。

二、著作權包括哪些權利?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衆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複製權,即以印刷、複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衆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

(十)放映權,即透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視聽作品等的權利;

(十一)廣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公開傳播或者轉播作品,以及透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衆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項規定的權利;

(十二)資訊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衆提供,使公衆可以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

(十三)攝製權,即以攝製視聽作品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

(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

(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

(十六)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透過選擇或者編排,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綜上所述,著作權和專利權的區別是很大的,兩者的相同點在於都屬於受法律保護的知識產權,在我國,專利權需要當事人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被授予專利權的才能擁有相關權利,但著作權基本是從作品創作出來之後就擁有的,無需專門辦理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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