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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轉讓交稅有哪些項目

土地使用權轉讓交稅有哪些項目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涉及三項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土地使用稅。

土地使用權轉讓交稅有哪些項目

一是土地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爲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二是契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爲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貴公司應該繳納契稅。根據第三條,契稅稅率爲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二是土地使用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17號)第四條,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0.5元至10元;

二、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三、小城市0.3元至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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