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和實行犯是共同犯罪嗎
-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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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他人犯罪本身是一種犯罪行爲,它又不是一種有具體罪名的犯罪,因爲在我國刑法分則中沒有教唆罪的規定。從這一點上就可以看出,教唆犯罪沒有自己獨立的、完整的犯罪構成,我國刑法理論認爲教唆犯是故意引起他人犯罪意圖的人,因此對教唆犯就應當結合被教唆人的行爲進行認定和處罰,從而使教唆犯成爲共同犯罪的一部分。在我國刑法中,有關教唆犯的規定被放在總則共同犯罪一章中,也表明了以共同犯罪的定罪與處罰原則處理教唆犯罪有關問題的原則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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