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犯的犯罪形態是什麼
- 刑事犯罪辯護律師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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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犯是以法益發生侵害的危險作爲處罰根據的犯罪,是危險犯。危險犯的犯罪形態主要有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犯罪預備、犯罪中止。
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個條文規定了危險犯,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等,都是典型的危險犯,它們是因爲使用的犯罪方法特別危險或者侵害的對象特殊而受到刑罰處罰。
《刑法》第十三條
《刑法》第二十三條
《刑法》第二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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