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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架的預備階段怎麼判

綁架的預備階段怎麼判

綁架罪,是指以勒索財物或滿足其他不法要求爲目的,利用被綁架人的近親屬或其他人對被綁架人安危的憂慮,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實力控制他人的行爲。如果嫌疑人只是進行犯罪預謀,爲犯罪準備工具,創造條件有可能就是犯罪預備。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是綁架罪預備可以比照既遂從輕、減輕處罰犯綁架罪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致使被害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以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的規定:以勒索財物爲目的綁架他人的,或者綁架他人作爲人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綁架的預備階段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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