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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庭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开庭的规定是什么

法院开庭的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析:1、高级人民法院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2、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其中包括开庭时间。
3、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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