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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区分夫妻债务和个人债务

如何正确区分夫妻债务和个人债务

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看出,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包括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因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或一方因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如何正确区分夫妻债务和个人债务

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所需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包括:

一、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及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二、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所谓约定就是夫妻双方经商量后,就哪些债务由谁个人负责承担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对此协议双方互为认可,但双方如果以逃债为目的的约定是无效的。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这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四、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此种债务应由个人承担。

五、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瞒着对方借钱参加高消费的文化娱乐活动,或为个人购置贵重生活用品等。

六、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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