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刑事辩护 >贪污受贿辩护 >

村干部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能否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村干部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能否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根可以。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属村民自治组织,故村干部都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村干部在依照法律从事公务过程中亦可成为贪污罪的犯罪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村干部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能否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hans/xingshi/tanwushouhui/n76dl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