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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么?

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么?

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么?

尽管大部分刑事案件都属于公诉案件,由检察院发起公诉,不用受害人本人提出诉讼,但是也有些罪名属于自诉案件,要受害人向法院提交诉讼状。根据法律规定,公民的人格权和名誉权受到法律保护,他人进行诽谤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那么,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么?下面我们听听小编是怎么说的。

一、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么?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不能构成犯罪主体。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诽谤罪,一般属于自诉案件,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对诽谤罪如何认定?

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而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必须局限于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民事性质的名誉侵权行为,不仅在违法程度上轻于诽谤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而且还具有以下不同:

1、诽谤罪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诽谤罪。而名誉侵权行为,即使所述的内容是真实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开宣扬的,公开了将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也可以构成名誉侵权。甚至叙述的事实愈真实,愈会加重侵权的程度。

2、法人、团体、组织不能成为诽谤罪的犯罪对象。而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法人、团体、组织可以成为受害者。

3、主观过错要求不同。诽谤犯罪行为的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而名誉侵权的主观过错包括过失行为。此外,即使善意的检举、揭发、批评中有不实成分的,也不应以诽谤罪论处。

由此可见,根据诽谤罪的特性,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要受害人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才能受理。这就告诉人们,被他人诽谤,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该尽快的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立案。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诽谤犯罪都是自诉案件,如果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受害人没有起诉的,检察院也可以发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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