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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属于事实婚姻孩子是否可以上户

非婚生子属于事实婚姻孩子是否可以上户

一、非婚生子属于事实婚姻孩子是否可以上户?

非婚生子属于事实婚姻孩子是否可以上户

非婚生子女也是可以上户的,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这一法条明确规定了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也拥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中国这样的制度之下,户口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基本,上户口的权利是一种基本权利。因此非婚生子女也可以上户口。

非婚生子女的户口是可以上的,但是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具体的缴纳标准可以到计生委网站查询页可到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咨询。如需证实与其亲生父亲的亲子关系还要做亲子鉴定。如不需要,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之外,最后持父母身份证、出生证明、和缴纳费用的收据到当地派出所去办理即可。

二、非婚生子女上户口要交哪些材料?

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婴儿父、母的入户书面申请;

(二)婴儿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结婚证;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四)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五)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三、结婚登记的条件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

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

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它的基本精神是限制早婚,鼓励晚婚、晚育。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国家法律制度也需要大家在日常生活当中不断的了解一下的,到现在为止,不结婚就生孩子的这种所谓事实婚姻就是非法同居,所以孩子在法律上说白了就是私生子。很多非婚生子女不能上户的,是因为父母亲根本都不交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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