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普法百科网 >

婚姻家庭 >离婚 >

离婚冷静期有多长时间

离婚冷静期有多长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据此,离婚冷静期是三十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据此,离婚冷静期是三十天。

离婚冷静期有多长时间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hans/jiating/lihun/69z6v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