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出质后出质人是否可以转让 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关注:1.53W次 应收账款出质后,出质人在未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标签: 出质人 账款 合同事务 转让 合同纠纷 出质 应收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hans/hetong/jiufenjieda/e83j0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