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卖淫罪数罪并罚 引诱
- 法律
- 关注:1.05W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怎么罚
第三百五十九条 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hans/guwen/falv/zovo7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