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鉴定恢复羁押期限适用法条 法律 关注:2.77W次 精神病鉴定不计入办案期限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检察院刑诉规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均有相关规定。 标签: 精神病 羁押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法条 期限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hans/guwen/falv/y4wrv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