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四十七条 法律 关注:2.4W次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标签: 金融保险 第四十七条 保险法 金融保险法规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hans/guwen/falv/n1rxw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