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的裁量标准 法律 关注:4.59K次 法院对走私国家重点保护物品罪既遂的裁量标准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标签: 裁量 走私 刑事辩护 国家 重点保护 经济犯罪辩护 法院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hans/guwen/falv/dx5jv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