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建筑工程纠纷律师 法律 关注:6.16K次 建筑工程纠纷案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质量是第一位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建设方有权不付工程款,经过维修达到合格的,建设方应当支付工程款。为什么你们没有在一审中提起反诉呢?那么现在只能提起上诉。找个正直的好律师代理。 标签: 南京 施工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 律师 纠纷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pfbkw.com/zh-hans/guwen/falv/41y8vr.html